4月8日,汨罗部分市民朋友圈的“画风”出奇一致:今天骑电动车未戴头盔,被交警查获,需集20个赞,希望大家引以为鉴!一段文字加上被查获时的“尴尬”图片,很快引起朋友圈评论里一片善意的笑声。
4月7日起,汨罗交警部门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伞蓬等附属设施、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越线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8日7时至18时,共查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283起,乘坐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31起,收缴伞具87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2起。
整治过程中,为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交警“刷新”工作方法,还要求违法人将其违法行为发微信朋友圈集赞20个,或违法人穿戴“交通协管”字样马甲,协助交警执勤30分钟。在城区中心岗位,交警还安排违法人完整观看警示教育片。违法人必须接受处罚、完成集赞20个、完整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30分钟协助执勤,消除违法状态后车辆方可放行。
“这种方式可以,还是很新颖的,我下次坚决记得戴头盔出门。”在高泉南路,一名违法人在接受处理后,“乖乖”发布了朋友圈,并等待家人送来头盔后才离开现场。
“当前我市城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较低,还有部分市民没有养成戴头盔的习惯。”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7日至5月31日,城区中队全警上路,机关科室、事故中队、秩序中队民警也一并上路,达到全力抓、共同抓、常态抓、反复抓、抓反复的工作成效,实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口路段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涉电涉摩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
记者获悉,针对违法行为,此次整治还将对未戴安全头盔和加装伞具的摩、电一律先行暂扣,并将违法人的身份信息核实清楚,将违法行为人汇总后逐一通报到单位、乡镇、社区。
同天,交警五中队也联合川山坪镇政府开展了整治行动,同样采取了“发朋友圈积赞代罚”的新方式,要求车主现场手写“一盔一带”承诺书,在拿到或购买到安全头盔佩戴好后,方可离开现场。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对此,川山坪镇负责人表示,采取这种朋友圈“积攒代罚”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可以更好地以点带面,让更多群众切地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从而达到“教育一人,宣传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