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此前,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规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认真分析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要求,笔者认为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进一步体现“严”和“实”的工作要求,与往年相比有“八大变化”,招招直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一是调整合法用地判定标准,未供即用也是违法。卫片图斑下发时已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并在动工建设以前办理了供地手续,且在批准范围内建设的图斑或地块才能按照合法新增用地判定。未供即用直接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二是拓展新增违法用地,翻新翻建纳入违法。对《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为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因此,翻新、翻建房屋要小心了,如果以前没有合法用地批准手续,可能带出违法用地问题,甚至换一块房顶都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力度,首次监管耕地“非粮化”。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现的“非粮化”等问题,各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要及时移交同级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四是从严管理“三块地”,坚决杜绝打“擦边球”。加强对农村道路、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管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农村道路的,属于违法用地。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农村道路未经“进出平衡”方案批准的,也属于违法用地。临时用地建永久设施或超期后未复耕的,依法依规查处。
五是紧盯新增乱占耕地,突出违法查处重点。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对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地填报时要单独标识。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违法行为。二是在长江、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生态敏感区非法用地采矿行为。三是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行为。四是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相关领域中未批先建及违规编制、修改、批准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为。
六是落实“违占挂钩”,强化现场核查。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月度先行冻结补充耕地储备库中违法用地所在地的补充耕地指标,地方拆除复耕并经省级确认后,解除冻结。要加强现场核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占耕100亩以上的图斑,要全部开展现场核查。
七是强化数据监管,防止弄虚作假。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备案信息不再以地方填报为准,而是以自然资源部开发的相关系统中的备案数据为准。未经备案的,不能作为依据。看来,执法工作不仅要查处违法,还要“帮助”其他业务机构催报备案。
八是加强部门协同,开展预警通报。自然资源部门不再“包打天下”。对属于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行为,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或接近全年度问责标准的地区以及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地区,自然资源部定期向省级人民政府发函提醒。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严重地区,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报请省级政府开展约谈,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