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交强险增加了哪些内容?
新交规交强险增加内容如下:
赔偿额度上调:
(1)意外身故/伤残:是指被保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的人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责任,有责情况下最高是18万,无责情况下是1.8万元赔偿;改革前有责意外死亡伤残11万,无责意外死亡伤残1.1万。
(2)意外医疗:是指对被保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于第三方的人进行住院费、医疗费、伙食费合理且必须得给付,有责情况最高1.8万,无责1800元赔偿;改革前有责情况下意外医疗1万,无责情况1000元。
(3)财产损失:被保车辆发生了撞坏指示牌或者造成对方车辆损失,有责情况下最高是2000元赔偿,无责100元,改革前和改革后没变。
交强险包括哪些?
交强险包括三个方面:1、发生事故导致身故或伤残,2、发生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3、财产损失;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品种,未购买交强险的车子不允许上路,如果未购买交强险就上路了将会被罚款并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