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自家楼顶上已堆放了不少生活垃圾、木板等,想着要是丢下去,又会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产生影响,给社区增添麻烦,所以才想着烧了算了……”2022年3月20日,说起这场“纵火案”的始作俑者阳某,坐在天心区青园城管执法中队办公室,依旧觉得自己十分委屈。
为了省事,阳某露天焚烧垃圾,且还是在安置小区顶楼。焚烧的烟味对身体的危害自不必说,存在的严重的安全隐患也无须赘述,单单抬头就能看到的那股浓烟就让人望而生畏了。事发当晚,城管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在巡查发现后第一时间赶到楼顶,当即制止了该违法行为,并立刻将火扑灭了。焚烧现场依旧可见残余垃圾屑末。
事后,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接受进一步调查。
下一步,青园城管将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辖区露天焚烧现象,为青园良好空气质量保驾护航。青园城管也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坚决对露天焚烧行为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