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教科书式执法”因规范获赞许

2018-05-21 09:54:16 来源:新京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动用武力却未被视作“暴力执法”,关键在于涉事警察执法严格遵循了规范程序。

■ 社论

动用武力却未被视作“暴力执法”,关键在于涉事警察执法严格遵循了规范程序。

对违停的无牌车辆执法时,当事男子做出对峙架势;口头传唤,男子不配合;连续三次警告,男子叫嚣没有驾驶证;使用警用催泪瓦斯,家属又在阻挠并骂“神经病一样的”;武力升级,提示无关人员避开,对男子用警棍制服并强制带离;面对周围人拍视频,提示“你拍可以,但是你不能断章取义”……据央视报道,日前,一段记录上海几名警察执法过程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很多网民称之为“教科书式执法”。

警察都动用警械了,却未被贴上“暴力执法”的标签反倒广受认可,这在部分人的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因为涉事警察执法严格遵循了规范程序,这跟之前有些引发负面舆情的暴力执法场景大相径庭,也以规范执法堵死了“有权,任性”的质疑空间。

执法者要带头守法,这是常识。理论上讲,涉事警察固然展示了“执法的正确打开方式”,却也是规范执法的题中应有之义,本不必拔高——2016年7月,公安部组织了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行为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明确了民警执法规范细则;还要求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此次几名警察其实也是“依规而行”。

饶是如此,很多人仍对其不吝赞许,究其缘由,这类堪称范本式的操作仍有其稀缺性,所以显得难得。难得之处在于两点:首先,其执法“硬气”但又不是滥施暴力,而是拿捏好了规范执法分寸;其次,对于围观者拍摄视频应对妥当。

警察执法,经常是跟违法打交道,当有些违法者采取挑衅、对抗手段时,以强制力为执法效用托底,也就成了维护社会秩序、塑造规则意识的重要保障。《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都明确了警察在特定情形下可采取强制性措施。

但由于此前有强力执法因失当而滑入“暴力执法”的窠臼及舆论泥沼,在公安部强调要规范执法后,有个别执法者体现得更多的是“柔性”。

尊重执法对象很有必要,但在违法行为变本加厉时,本该挥出的法律重拳也不能被“和稀泥心态”软化。这不是说执法就非得动手,而是说执法应以程序为遵循,该柔则柔、该硬则硬。毕竟,文明执法也要有刚性底线,杜绝暴力执法不等于就得信奉“柔”字诀。

在这方面,涉事警察不卑不亢,不是直接动用警械,而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礼后兵”,在提醒、警告不奏效后再升级处置方式,这也给其他地方警察执法确立了典型样本。

而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意味着要积极接受监督,此次处警警察确实做到了这点。与此同时,坦荡地提示拍视频者别断章取义、要传就整段传,也避免了讹传带来的误导效果。

身正不怕影子斜,执法规范不怕镜头对准,可也有必要避免镜头呈现不全“带错”节奏。在当事男子家属喊出“警察打人了”的情况下,考虑到片面呈现易激起的负面舆情,以提醒而非胁迫的语气做出提醒,比以往有执法者对拍照者威胁删除甚至抢夺器材,明显合理得多。

从舆情反馈看,公众对规范执法无疑是相当待见和乐见的,也在认可中表达了期待。这也表明,舆论场不存在“逢强力执法必疑”,关键还是看是否规范执法。期待这次“教科书式执法”不要成为“孤本”,而是成为执法常态。

编辑:艾峥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