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要求
参赛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是编剧、导演、制作3类人员)年龄均须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以后出生)。作品要求:
(一)微电影成片
1.作品以“向上向善·大美至滇”为主题,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2.作品不论地域均可参赛。
3.微电影作品风格类型不限,每部时长不超过30分钟,以10-20分钟为佳,作品要求画面清晰,可以是专业摄影设备、手机、DV拍摄并经过剪辑合成的影片,也可以是Flash、动漫等形式表现的影像短片。
4.须为画面配上简体中文书写的对白及旁白字幕,同时附上简体中文的对白及旁白剧本,以方便评审。
5.提供三张剧照和编剧、导演、男女主角、摄影等主创人员的彩色生活照各1张,像素分辨率150,色彩模式CMYK;海报和剧照尺寸规格120cm×90cm,其中海报须体现片名、主创人员名单、出品、拍摄单位等文字信息。
6.影片前需加上大赛指定片头(向大赛组委会索取或到电影网大赛专题页面下载)
7.在同级共青团系统中已获过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二)微电影剧本
1.作品鲜明体现“向上向善·大美至滇”的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2.须为中国境内有关机构和个人创作的未曾拍摄过成片的中文类微电影剧本。
3.字数为800—5000字。
(三)青年导演扶持计划
1.本届参赛作品所有导演均可参加青年导演扶持计划。每人报送参赛作品不超过3部,作品要求结合主题原创,已经拍摄或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青年导演扶持计划优先扶持本届获奖作品导演。
3.报名参加青年导演扶持计划的参赛者,必须先报送剧本并一并提供拍摄方案(包含:导演介绍、拍摄团队介绍、拍摄时间计划、演员定位、场景选定及吸纳社会资金或影片收益自评等内容)。
4.微电影大赛参赛者可自愿放弃参加青年导演扶持计划资格,放弃资格者,扶持奖金不予发放。被放弃的扶持奖金自动转付其他获奖人员。
二、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采用目前国际电影节惯例,采用“证书+奖杯+奖金+扶持资金”奖励形式。即在大赛总奖金金额中,一部分为奖金,另一部分为扶持青年导演鼓励创作的拍摄经费。获奖人员(或团队)不仅获得相应奖金,还将获得专业电影团队的指导和资金扶持经费,扶持拍摄作品直接入围下届微电影大赛。
(一) “向上向善·大美至滇”微电影大赛单项奖 (总奖金2万元)
1.最佳剧本奖(证书+奖杯+奖金):
正奖1名 奖金1000元
提名奖4名 奖金500元
2.最佳影片奖(证书+奖杯+奖金):
正奖1名 奖金2000元
提名奖4名 奖金500元
3.最佳男演员奖(证书+奖杯+奖金)
正奖1名 奖金1000元
提名奖4名 奖金600元
4.最佳女演员奖(证书+奖杯+奖金)
正奖1名 奖金1000元
提名奖4名 奖金600元
5.最佳导演奖:(证书+奖杯+奖金+扶持入围奖)
正奖1名 奖金3000元
提名奖4名 奖金800元
(二)云南“青年导演扶持计划”奖金(总奖金10万元)
在“向上向善·大美至滇”微电影大赛单项奖单项奖中,根据剧本项目的评选情况,评选出5名青年导演(或项目组)作为青年导演扶持计划人选给予扶持,每部作品给予2万元扶持经费并邀请业界专家担任影片的监制顾问,在影片制作的各个阶段给予帮助和指导,直到最终影片制作完成。鼓励培养青年导演创作出更多符合大赛主题及要求的优秀作品,提升大赛影片质量。扶持计划优秀影片将作为大赛定制片报送团中央、电影网等机构展播评奖,所获奖金由摄制单位或个人所得。
三、作品报送
(一)可以通过全省各级团组织向大赛组委会统一报送,也可由创作机构和个人向组委会单独报送。组委会将发函邀请云南部分影视机构报送作品,也鼓励各级团组织邀请本地区、本系统的影视机构报送作品。
(二)参赛机构或个人须填写《参赛作品报送表》,若同一机构或个人报送多件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明细清单表》。
(三)具体报送方式
1.邮件投稿:直接将作品打包(含相关介绍、片花、剧照、海报等)发送至组委会邮箱(发送时请注明“向上向善·大美至滇”第二届云南青少年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2.光盘邮寄:光盘刻录要求为720P以上高清片源,MOV格式,影片大小1—2G,分别包含作品、片花、海报、剧照,相关文字介绍的2张DVD数据光盘,也可以邮寄小容量U盘(不再回寄)(邮寄时请注明 “向上向善·大美至滇”云南青少年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云南映象14栋2210室“向上向善·大美至滇”2015云南青少年微电影大赛组委会收,邮编:650000,
3.微博推报:
推送方式:# 向上向善·大美至滇 # + 《作品名》@云南共青团@JYCM金耀传媒+ 作品简单说明 + 作品播放网址。
要求:推送后请另外邮寄作品至组委会,可电邮,也可直接邮寄,以便后期推送。(邮寄要求和地址同上)
七、注意事项
(一)作品必须由参赛本人(或团队)原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二)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或个人报送,原则上由作品著作权人报送。如其他单位或个人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并达成书面一致意见,若发生纠纷,由报送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若纠纷引发诉讼,主办方可撤销作品所获奖项并追索奖金。
(三)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以上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解决,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四)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主办方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同时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观摩、学习等用途。
(五)对于提前通知获奖人员未到现场领奖者,一律视为放弃获奖。